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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20

JQuery A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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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4

[轉錄]我的愛人-中華職棒

每天晚上六點三十分,你,正在做什麼呢?

依稀記得我小學二年級那時候,小小的手掌握著一顆對我當時來說並不算小顆的網球,奮力地丟進爸爸的手套裡。「好球!」爸爸比著大拇指這麼對著我說。一個七歲的小孩,就像初來乍到「棒球」這個世界,一切都是多麼地新奇。

「把拔,為什麼球打出去要從一壘開始跑阿?」「什麼是『盜壘』阿?」「每一隊都有一個『路易士』嗎?」(當時兄弟象的洋將)好多好多我小小腦袋瓜不懂的問題,用一種小孩子的口吻瞪大眼睛地問著爸爸。這是我的童年,是我第一次接觸棒球,更是我第一次接觸到「中華職棒」。

我還記得當時是兄弟象第一次三連霸的強盛時期,就像小動物剛出生時,第一眼看到的就會叫她媽媽,我就這麼糊裡糊塗地支持了兄弟象隊,認識了王光輝、洪一中、李居明、吳復連…等等優秀的球員。每到假日,就拉著爸爸到學校操場或是空地,丟丟球、揮揮棒,球棒比我當時瘦弱的手臂還要長,能夠碰到球就足以開心上一整天。玩累了,回家洗個澡,然後邊吃飯邊看職棒比賽,天真地指著電視說:「爸爸媽媽,我以後也要像他一樣厲害喔!」真的,當一個職棒球員,曾經是我小學時期的夢想。國語課寫作文的時候,三句不離棒球,當作文題目是「我的夢想」時,我絕對不會遲交作業,因為我想打棒球,想跟電視上的他們一樣,一字一句地寫下小孩子心裡面的夢。

已經不記得第一次到現場看球是幾歲的事情了,只知道是一支黃色的隊伍對上另一支黑色的隊伍,阿!是兄弟象VS時報鷹!開賽前三小時爸爸先去排隊買票,大排長龍的隊伍曾經讓我感到莫名其妙。「只不過是在打棒球嘛!」我呢喃地說。台南棒球場對面的「二十一世紀」,薯條炸雞塊竟成為回憶裡的一部份。走上樓梯,「哇!原來這就是棒球場阿!好漂亮喔!」咚咚咚地大鼓敲打著,放在內野入口免費讓球迷拿的加油棒不停地敲著,汽笛嗚嗚嗚地吹著,大旗揮舞著。沒有慢動作重播的現場比賽,這些是我兒時對於棒球場的記憶。

直到高年級、升上了國中,課業壓力的增長使我好長一段時間缺席在球場觀眾席,家庭的影響以及世俗的現實,讓我對於棒球這個夢越來越不敢去觸碰,可是熱情猶在。常常作業寫到一半,跑到客廳去看棒球,被媽媽發現了,只好到一旁去罰跪。我臉紅脖子粗地爭論著「我只不過是看一下棒球嘛!為什麼不行?」更長大了一點,比較有自主性後,偷機摸狗地行為還是不曾中斷。唸書唸到一半,躡手躡腳地走到電視機前,轉靜音,看一下比數是多少,要離開關掉電視之前,還不忘了要把電視頻道轉到其他幾台,免得被發現。這是我的過去,是我讓棒球成為信仰的過程。

上了高中,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之下,我總算有機會找阿姨和姨丈他們去現場看球賽,其實當時我是沒有支持任何球隊的,就純粹只是愛棒球。由於地緣關係,我們去看了統一獅的球賽,我好開心好開心,三步併著兩步進去球場,並且永遠記得那一天是2004/3/14 。一進去,比賽已經開始了,正當我們還在找座位的時候,「碰」的一聲,中外野方向的飛球又高又遠,是一支滿貫全壘打,由剛加入統一獅隊沒多久的新秀高國慶所擊出!這同時也是他生涯第一支全壘打!這一道美麗的弧線劃過天際,卻投射在我的心裡,我與統一獅割捨不斷的緣份就從這一刻開始。是的,我是獅迷!

我一直在想,我只不過是一個學生,但是能為台灣職棒做些什麼有貢獻的事情,哪怕是小小的也好。所以我選擇用最簡單的方式-影響我身邊的人去現場看球。我阿姨和姨丈他們原本很少在看職棒,但是自從第一次進場看球以後,只要台南球場有球賽,我們幾乎一定會進場看球,為了經濟考量,就坐在外野。有時候我段考前沒有空,他們會自己去;一直到高三要準備大學聯考,他們並沒有打擾我,但卻還是場場不缺席。甚至,去年總冠軍戰打滿七場,他們七場全部到齊,這些聯盟你知道嗎?我很開心,至少我作了一個最簡單卻也對職棒最直接的幫助。我高中最好的朋友,起初是個死忠的籃球迷,也是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我們和同學一群人到現場去看球賽,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啦啦隊的氣氛,以及現場擊出球後的震撼。現在,他在台中棒球場當工讀生,會去看獅隊的比賽,也會去看國際賽。我知道,我又成功了。

曾經我也支持過「台灣職棒大聯盟」的嘉南勇士隊。我不懂兩聯盟之間的紛紛擾擾,更不懂什麼判將條款,我只知道我喜愛看棒球。簽賭案的風風雨雨,我更是不想懂,那是一個無法承受現實的痛...我相信黑道老大哥持搶抵著球員,問你要錢還是要子彈的時候,那種內心糾結的矛盾與錯綜複雜的心情,為什麼沒有人能夠去體會?如今,又一顆震撼彈丟下來...而我是真的累了,不想去辯解了。

我下定決心好好做自己,選擇我所支持的球隊、我愛的聯盟,用我最微不足道的方式,打開電視機,並且進場看球,即便是空蕩蕩的觀眾席,我的心也不孤獨。現在,我是個即將升大三的學生,在外地念書。但我的身上一定隨身攜帶賽程表,只要這個週末假日有台南的比賽,我就一定會舟車勞頓地回家鄉看棒球!冠軍戰更是不缺席,星期天趕晚班車回北部的情景更是不斷地上演。回到最初的本意,並且雙手合十地祈禱,我相信台灣職棒的一切風風雨雨都會過去,我相信終會有一天盛況會再現,我相信著。說我傻瓜也好...我就是這麼心甘情願地傷痕累累...

中華職棒,我是真的非常愛你。所以...不要離開我們這群球迷好嗎?

文章出處:http://www.wretch.cc/blog/style147/30008304

2007/4/18

[轉錄][社論]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 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

龍應台

我承認我一直在上課,像個小學生一樣在上公民課。這一課的題目就叫「陳水扁」。課文特別令人「拍案驚奇」,但是附在課文後面的測驗題,艱難的程度,超過我的預期。

亂,因為在尋找新標準

我是個目睹過蘇聯帝國解體、柏林圍牆倒塌、天安門變色,香港七一遊行,又在台灣的威權時代裡寫過「野火集」的人,但是台灣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結舌:在我們所經歷過的中華民國史上,誰見過一個總統的家族和親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

誰聽過身為國家最高象徵的總統府會製作假帳?誰見過一個沒有監察委員、只有冷氣空轉的監察院?誰見過一個對法律如此不知分寸、進退失據的內政部長?

誰見過媒體變成一種熱血賁張的「政治運動指揮部」,而司法機關又跟著媒體辦案?

誰見過一個總統像七歲騃童一樣,對人民的批評作兇狠負氣狀,說「我不會一味挨打」?誰見過一個反對黨在那樣短的時間內因得權而腐化生蛆?

誰見過兩週內有一百萬小市民匯款登記,表達對統治者的憤怒?誰又能想像,當兩萬人露宿總統府廣場時,如何收尾退場?

誰又想過台灣竟然可能出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誰又知道,碰到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時,人民該怎麼辦?

二○○ 六年的台灣很「亂」。它的「亂」,我始終認為不是真正的亂──動亂或混亂。台灣是一個新興民主,新興民主的意思就是,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念可能都不適用,但是對於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

從外國拿來的,因為歷史條件、文化體質、發展階段差異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於是一人一套標準,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眾說紛紜,爭執不斷。

「亂」,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尋找新價值的過程裡所發出的喧聲。這種「亂」,不過是一個社會從威權到民主必經的歷史過程,我們在練走民主的路。


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民主這堂課,有考不完的試題。走到「陳水扁」這一章,黑與白之間,同名為「灰」的層次細密重疊,難以辨認,使我不得不在寫完「今天這一課:品格」這篇「作業」之後,停下來久久沉思。試題一:陳水扁應不應該下台?

代表民進黨的游錫堃說,在一個法治國家裡,當還沒有足夠的司法證據,證明一個總統本人貪瀆時,他不應該被要求下台,因為道德不能取代法律成為標準。

這個說法,不能夠由於他的「辯方」身分而被嗤之以鼻,因為這是一個百分之百必須嚴肅辯論的議題。所有主張陳水扁下台的人,都必須針對這個認知提出反駁的理由,才能正當「倒扁」。

我的思索是:法律上,一個未被司法定罪的總統不必辭職,但是如果在政治上,他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不安、政局動盪的根源;如果在誠信的道德上,他已經成為大多數人民不齒的對象,如果總統與大多數人民之間的一種相互信任已經解體──百分之十八的低支持率是一份清楚的「信任評估」,那麼,是的,他應該向人民鞠躬道歉,自動請辭。

造成社會不安、政治動盪,他愧對人民託付給他的政治責任;家族墮落、親信腐敗,個人誠信破產,他愧對人民賦予他的道德期許。政治責任和道德期許是無法寫進法律條文的,但是你不能說,凡法律條文不能表達的,就不存在。民主法治強調法律條文的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法律條文只是維持秩序和社會互信的最低標準而不是唯一標準。

公民要求陳水扁道歉下台,不是因為他犯了法律上的「罪」,而是因為在事態的發展過程裡,他已經徹底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尊敬;沒有信任和尊敬,就不可能有效地指揮團隊,領導國家。民進黨主席拿出最低標準來充當為民主的全部,只顯現出這個政黨從民主理想的高度摔到了哪裡。

我的要求因此和那一百萬個「百元公民」是一致的:陳總統,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是如何讓一個任期未滿的總統下台?罷免的手段失敗了,輿論的壓力不起效用。於是出現試題二:你如何讓他下台?用群眾運動──百萬人「登記」抗議,二十萬人上街遊行,一萬人徹夜靜坐,夜夜堅持,可不可以?
我不反對見到一百萬人和平地站上街頭,以要求陳水扁下台來表達一種態度,一種價值。人們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站出來,不過是讓自己尚未長大的孩子們知道:有些價值,不容犧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見到,陳水扁為了「愛台灣」,為了社會的和諧以及他自己的歷史名譽,在人們上街之前提出辭呈。

有選票,為何談坦克車?

然而,如果所謂群眾運動指的是威權時代那種慷慨激昂的、衝破體制的、「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來「包圍總統府」或「癱瘓交通」,以「衝突和流血在所不惜」的方式來凸顯所謂「人民力量」,對不起,我反對這樣的「人民力量」。

在獨裁體制下,用激烈的群眾運動方式迫使一個領導人下台,是有絕對正當性的,但是在一個民主機制的設計裡,原來就有一個設定:你選出來的領袖很可能是個狂人怪物或騙子,所以若要半途「刪除」他,可以按「罷免」或「彈劾」。如果這個動作失敗,則要「重新啟動」,在下一輪選舉時,用選票將他「刪除」,丟進「資源回收筒」。如果「罷免」或「彈劾」的按鍵有問題,那麼你就去修理那個按鍵。

既然有這個「刪除」和「重新啟動」的內在機制和設定,「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裡是沒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關鍵在於,施明德所領導的「百元運動」,究竟是哪一種呢?

頭腦清醒的施明德宣稱「非暴力」,明顯是希望進行民主定義下的公民實踐。他以半生牢獄換來一世英名,現在又願意冒著一世英名被小頭銳面者抹黑玷污的風險,挺身反對從前的同志,不愧是一個公民抵抗的典範。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靜坐示威,那一百萬個捐款報名「反扁」和那決心上廣場靜坐的人們,也是公民社會的實踐者。公民社會的實踐者,我們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對於這樣的分際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響民意的意見領袖們,又是否戒慎恐懼?

聳動的電視媒體在大肆報導「倒扁」集會的人數如何節節上升時,持續不斷地播放莫斯科紅場和天安門廣場坦克車與人群對峙的聳動畫面,看起來竟像在渲染一種「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們要有「正義」激情,要有「勇敢」衝動。而同時,副總統呂秀蓮竟然也以天安門為例,警告即將進場的人們。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八十年代的天安門和紅場,怎麼能夠拿來和今天民主的台灣相提並論?天安門和紅場的抗爭,都是被徹底剝奪了自身權利而走投無路的人民起來反抗集權政體,今天的台灣人手上卻是握著選票的,誰來統治完全由他自己決定;他明明可以用一張紙來「推翻」一個政府,你為何要談坦克車?法律明明保障了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你憑什麼以天安門的流血鎮壓來影射警告?

當「刺殺」和「防衛」的流言四起,當拒馬的刀片如何割肉的鏡頭不斷被放大,當「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意志力比賽」被當作一種「決鬥」的語言來使用,我覺得不安。當民進黨完全拋棄了身為執政黨應有的文明規範,開始以文革式的「鬥倒鬥臭鬥爛」的流氓方式來對付施明德,我看見仇恨的「鐵絲網」在陰影中悄悄架設。

劍拔弩張的「決鬥」,不是公民實踐。

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會是民主。


不能不回答的問題

於是令我頭痛的試題三就出現了:你捐不捐那一百元?

「頭痛」了整整一個禮拜。

我的思索是:不捐。因為拉倒陳水扁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太多的問題,在「陳水扁」這個黑盒子被打開的一刻,像一團黑壓壓、密麻麻的蒼蠅,猛然撲上臉來。這些問題是一個新興民主從來不曾處理過的問題,有些甚至於從來不曾思索過:

問題一,陳水扁總統是透過民主程序產生的。兩年前,六百多萬人投票給他,請他來管治這個國家。

那些沒把票投給他的人,本身顯然沒有發揮足夠的力量來避免他的當選。所以陳水扁的上台,必須說,是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和沒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的共同選擇。

那麼,陳水扁固然耽誤了國家,但是人民自己,什麼時候要開始檢討自己的責任呢?投票給他的人們今天是否承認選擇錯誤?那錯誤選擇背後的思維是什麼?當年不選他的人,是否為了錯的原因?

如果不去檢討那個思維,以後豈不是注定會再犯一樣的錯誤──我們不是眼睜睜看見陳水扁家鄉的官田鄉人正在組織清朝模式的「自衛隊」來防禦「外侮」?

問題二,我們的選民,是否充分認識到,手裡這一票,可以帶來如何嚴重的後果?如果因為當初沒這認識,所以我們輕率,或愚昧,那麼我們因自己的輕率或愚昧而被一個難以忍受的無格總統所折磨、所懲罰,是否也正是我們應得的教訓,應付的代價?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是不是正是我們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約?

我的思索是:那要看你指的是哪一種「群眾運動」。

如果是合法的,非暴力的遊行、靜坐、示威,它本來就是民主體制內的正規表達方式。只要程序合法,謹守規範,這樣的公民表達和選舉日的排隊投票或者國會內的罷免表決,地位一樣的尊貴,必須得到政府的容忍、警察的保護、社會的尊重。集會遊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可以是促使社會進步的推動力量。
問題三,如果這一次,因為太憤怒了,不願意等到下一次的選舉而採取街頭施壓,是不是以後每一次發現自己選錯了人,我們都得用集會遊行的方式逼總統下台?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耐心等候四年一輪,用選票「刪除」他,又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不等候,直接發起群眾運動?那判斷的標準又是什麼?

問題四,是什麼制度,產生了陳水扁?是什麼制度,給予總統如此大的權力?是什麼制度,縱容了他專權,鼓勵了他墮落?是什麼制度,使得我們發現了一個總統的專權和墮落卻無法使他下台?政黨政治又出了什麼問題,使我們痛心疾首到這個程度又找不到出口?

如果產生「陳水扁」這種政治人物的制度,以及維繫這種制度的思維和文化,我們今天不去徹底面對和處理,而只鎖定在「把陳水扁拉下台來」一個單一題目;請問,下一個上台的人,在同一套制度裡玩弄,難道會有不同的嘴臉?


一巴掌打死蒼蠅的痛快

對國家的空轉處境,我們都很憂心;對一個失去理想的執政黨,我們都很失望;對一個無能又無品的總統,我們實在憤怒,但是,愈憤怒就要愈冷靜。

在這黑盒子打開、蒼蠅飛出的時刻,「打不打得死臉上的蒼蠅」不該在媒體炒作下變成全國人民發燒注目的「唯一」議題,更不宜把它定位為一場「你死我活」的「決戰」。瞭解為什麼黑盒子有蒼蠅,舉全國之力去追究蒼蠅藏身之處,徹底清理黑盒子結構本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務。否則,你打死了這一團蒼蠅,黑盒子依舊,下一團正等著出發。
我甚至於擔心,正因為「一巴掌打死臉上蒼蠅」這個急促動作會很痛快,它很容易凝聚了全國人民的感情,集中了舉國的注意力,而「陳水扁」黑盒子的真正問題──結構的、制度的、思維的、文化的,都被推到邊緣。

制度的檢討、機制的改造、人民本身民主素養的深化等等,在尋找宣洩的憤怒情緒中,都會被認為是高調、空談、緩不濟急,而被遺忘。然後,有一天,唉,我們又從頭開始。


越憤怒,越冷靜

我選擇用「不捐一百元」,作為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最該被「決鬥」的對象,不是這個任期不到二十個月、威望不到膝蓋高的總統,而是培養了他這種人物而且容許他苟延殘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人民自己腦裡的文化思維。

「打倒」一個人,只需要熱情和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絲剝繭地釐清問題所在,看準了問題下手,需要的卻是極度、極度的冷靜,深刻的思辨能力,長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

這真是一堂艱難的課。

二○○六、八、廿三 台北

ytlung@gmail.com

思辨

[轉錄]父母的手 就像一雙放風箏的手

畢業的那年,從小到大不曾離開過家的我,為了自己的理想,放下年老的爸媽,一個人到花蓮工作。

家中的三個姐姐都已嫁做人婦,爸媽對我這個唯一的么女,其實一直非常的放心不下。

剛到花蓮的第一個月,我的工作尚未進入狀況、人生地不熟,自己唯一的感覺就是想家。記得我第一次從花蓮回家時,來去匆匆。星期六的晚上近十一點才到家,想不到平日早睡的爸媽站在陽台上等我回家,在我走進他們視線前,他們不知已站了多久,當我走進巷口抬頭看見爸爸時,忽然覺得出門在外的委屈都一起湧上了心頭。

第二天的下午要離開家去搭車時,不善表達的爸媽在送我出門前告訴我:「如果不習慣就回家,不要委屈了自己。」走下了樓,抬頭又見爸媽在窗口孤單的身影,及對我的不捨,讓我幾乎無法走出巷口。

後來,工作逐漸的步上軌道,時常有機會全國來回出差,卻沒有回家的時間,每次經過台北,想到家中那對等待的父母,心中有種說不出的遺憾。

有一次,我到台中參加一個會議。結束會議時,已是晚上九點多了,原本的安排是住宿在台中,第二天搭飛機返回花蓮。可是我想到自己已好久沒有回家,也許可以趕上九點多的火車回台北過一夜,看看爸媽。

於是趕到火車站買票,撥了電話告訴爸爸別等門,我會在今晚搭車回家。
那一天的火車不知為什麼特別的擁擠,誤點了二十多分鐘,到達台北已是十二點半了。我低頭匆匆的趕路;就在我走到車站門口的時候,有一隻手搭在我的肩頭,回頭一看,竟是我滿頭白髮的老爸。

我難掩我心中的感動,卻仍是說不出感謝的話,只好責怪爸爸:「不是告訴你,不要等我,你又不知道我幾點會到,這麼晚了,你幾點來的?」看著爸爸低頭不說話,我只有滿心的歉疚。
爸爸一接到我的電話就出門,一個人在車站等了近三個小時,我怎能不怪他傻?
第二天當我一個人坐在返回花蓮的火車上,回想起昨夜爸爸的白髮時,眼淚就忍不住落了下來,其實這不是爸爸第一次等我。

以前也有許多次的晚歸,讓爸爸等門,而不懂事的我,總是滿心的不耐。
但是這一次,我一個人在外生活了一段時間,在我走出車站看見爸爸的那一刻,才發現自己有多幸福,才能體會出爸媽對子女的牽掛。

想起了一段話,已不記得是在那一本書上看到的:「父母的手就像一雙放風箏的手,風箏飛不起來時,他們盡全力的想讓風箏飛在天空;風箏飛起來了,又擔心風箏飛得太高太遠而斷了線,每一對父母就像放風箏的手忙碌於放線、收線之中,而忘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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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漂泊的孩子,有空就回個家吧!